标题:不动产预告登记的变更
作者:
日期:2019-01-02 17:36:16
内容:

 

适用

因当事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等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申请预告登记的变更。

申请主体

预告登记变更可以由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当事人单方申请。

申请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

3  预告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材料(原件1份)。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特殊事项除外)。

收费标准:按照(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规定执行。

 


返回列表 网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