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云南省教育厅
作者:
日期:2020-01-02 07:29:29
内容:

电话:0871-65141240(总值班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2号
邮编:650223
 

云南省教育厅内设机构电话


基础教育处 联系电话:0871-65102717(基教处办公室)
职能职责 承担基础教育宏观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和推进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以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和电化教育工作;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指导基础教育体制改革、教学改革及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拟订基础教育评估标准和中小学信息化建设标准;负责普通高中会考、中小学学业水平考试管理;负责中小学省级地方课程教材审定;负责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采购、发放和管理。 

高等教育处 联系电话:0871-65141426、0871-65102714
职能职责 承担高等教育教学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高等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指导高等教育教学基本建设和改革工作;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负责高等教育学历、学籍管理和指导高等学校专业建设;负责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指导各级各类高等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工作。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联系电话:0871-65102785
职能职责 承担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拟订高职高专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评估标准和指导性文件;审批高职高专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设置;指导高职高专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工作;指导高职高专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负责高职高专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历学籍管理工作。

教师工作处 联系电话:0871-65141367、0871-65141663(传真)
职能职责 规划、指导全省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负责指导师德师风建设;指导教师教育改革;规划、指导中小学校教师校长培训工作;规划、指导全省中小学校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工作,负责省级评选认定工作;指导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导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工作,负责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指导公费师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实施工作。

学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0871-65157623、0871-65175539(传真)
职能职责 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导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开展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创业工作;负责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急需毕业生的专项就业计划;负责大学生入伍工作;参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检查、评估和奖惩;参与实施国家和省鼓励毕业生创业就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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