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起驾驶未登记电动车上路一律扣留
时间:2019-03-31 来源: 作者: 我要纠错
距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国标”)实施已不足20天,昆明仍有约10万辆“非标”电动自行车还未进行注册登记。昨日,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新购或在用的未办理过物联网防盗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在4月15日前办结车辆注册登记手续。从4月15日开始,昆明市将不允许生产、销售、办理注册登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对相关违法行为昆明交警将严格查处。
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处处长全俊鹏介绍,自今年1月7日起,昆明开始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以来,全市各登记点共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20余万辆,加上之前办理的物联网号牌电动自行车,全市共登记录入约200万辆电动自行车信息,未注册登记并在使用的“非标”电动车约有10万辆。自2019年4月15日起,昆明交警将严格执行“新国标”。届时,新购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新国标”方能办理注册登记;未办理注册登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对相关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严格查处。
4月1日起,昆明交警将在全市范围内设置40个电动自行车清查点,随机抽查过往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情况。在4月15日之前执法交警将督促相关车辆驾驶人尽快办理注册登记手续,4月15日之后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5类“禁行”违章行为严格处罚。
热点问答
1. 可折叠电动自行车是否需要办理注册登记?
只要是使用电驱动的两轮车辆都应当按照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规范,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因此对于代驾、快递等使用折叠电动自行车的,应当于2019年4月14日以前到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各大队办证点办理注册登记。
2. 三轮、四轮电动车如何办理登记?
根据国家标准(GB7258-2017)的相关规定,三轮、四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应当办理机动车登记;对于符合机动车登记条件的三轮或四轮电动车注册登记后,属于摩托车的,按照《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对摩托车的限制区域行驶。
3. 在4月15日前购买的“合标”电动自行车如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目前,凡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并在昆明市公示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均可在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交警一至十大队办公区内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点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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