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化馆
云南省数字文化馆
时间:2021-02-24 来源: 作者: 我要纠错
官方网站:云南省文化馆
网 址:http://www.ynswhg.cn/
网 址:http://www.ynswhg.cn/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56号
联系电话:0871-68336062
云南省文化馆创建于1956年,至今已有54年历史,是省文化厅直属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全省群众文化活动和群文理论研究的中心、社区文化的指导中心、农村文化的辅导中心、基层文化骨干的培训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中心。
云南省文化馆成立于1956年5月,是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担负着组织指导群众文化活动、辅导促进群众文艺创作、生产配送群众文艺产品、培训培养群众文艺骨干、探索研究群众文化理论等职能,是云南省群众文化的指导、示范、体验和文化活动场所,是云南省群众文化的组织体系,是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载体,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基础阵地。
云南省文化馆占地21亩,总建筑面积14378.69平方米。设有艺术客厅剧场、展览厅、舞蹈排练厅、音乐培训教室、美术书法培训教室、琴房、电子阅览室、艺术档案室、专业录音棚和群众文化活动广场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近年来,云南省文化馆充分履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打造群众文艺精品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策划、组织、实施了第一届至第三届中国福保乡村文化艺术节,第一、二届 “建设者之歌”云南省农民工艺术节等颇具影响、深受群众喜爱的文化活动;在“群星奖”及各类国家级文艺赛事中均取得较好成绩;精品创作取得重要突破,民族歌舞诗《他留人》多次获得重要奖项;艺术客厅每年配合省级专业院团和业余文艺团体演出一百多场,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丰富的文化产品;云南省群众文化“彩云奖”自2014年恢复评选以来,掀起了全省文艺创作和演出的新高潮,推出了一批接地气、有特色,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十六个地州文学艺术创作培训班及农民工子女培训班成为文化馆品牌培训,为推动云南省民族文化强省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云南省文化馆实现免费开馆,馆内设施及免费服务项目(项)有:
1、室外活动场地免费开放。
2、多功能室、培训教室、综合排练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为业余文艺团队开放。
3、艺术客厅小剧场免费为社区艺术团开放(有组织预约)。
4、“大家乐”群众文化广场活动的音响设备免费提供。
5、馆办季刊《云南群众文化》,免费向全省州市县文化馆和重点业余文艺团队发放。
6、《群文演唱材料》每年一本,免费向全省州市县文化馆和重点业余文艺团队发放。
7、在馆内设置群众文化宣传橱窗,阅览室及读报栏。
8、文化艺术的免费辅导、培训。
9、向基层群文干部免费提供业务培训教材。
10、免费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展览、展示。
11、免费培训州市县群文系统业务人员和业余文艺骨干。
12、免费指导群文理论研究、群众文艺作品创作。
13. 举行免费的艺术讲座。
14、免费提供群众体育锻炼器材及场地。
联系电话:0871-68336062
云南省文化馆创建于1956年,至今已有54年历史,是省文化厅直属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全省群众文化活动和群文理论研究的中心、社区文化的指导中心、农村文化的辅导中心、基层文化骨干的培训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中心。
云南省文化馆成立于1956年5月,是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担负着组织指导群众文化活动、辅导促进群众文艺创作、生产配送群众文艺产品、培训培养群众文艺骨干、探索研究群众文化理论等职能,是云南省群众文化的指导、示范、体验和文化活动场所,是云南省群众文化的组织体系,是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载体,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基础阵地。
云南省文化馆占地21亩,总建筑面积14378.69平方米。设有艺术客厅剧场、展览厅、舞蹈排练厅、音乐培训教室、美术书法培训教室、琴房、电子阅览室、艺术档案室、专业录音棚和群众文化活动广场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近年来,云南省文化馆充分履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打造群众文艺精品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策划、组织、实施了第一届至第三届中国福保乡村文化艺术节,第一、二届 “建设者之歌”云南省农民工艺术节等颇具影响、深受群众喜爱的文化活动;在“群星奖”及各类国家级文艺赛事中均取得较好成绩;精品创作取得重要突破,民族歌舞诗《他留人》多次获得重要奖项;艺术客厅每年配合省级专业院团和业余文艺团体演出一百多场,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丰富的文化产品;云南省群众文化“彩云奖”自2014年恢复评选以来,掀起了全省文艺创作和演出的新高潮,推出了一批接地气、有特色,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十六个地州文学艺术创作培训班及农民工子女培训班成为文化馆品牌培训,为推动云南省民族文化强省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云南省文化馆实现免费开馆,馆内设施及免费服务项目(项)有:
1、室外活动场地免费开放。
2、多功能室、培训教室、综合排练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为业余文艺团队开放。
3、艺术客厅小剧场免费为社区艺术团开放(有组织预约)。
4、“大家乐”群众文化广场活动的音响设备免费提供。
5、馆办季刊《云南群众文化》,免费向全省州市县文化馆和重点业余文艺团队发放。
6、《群文演唱材料》每年一本,免费向全省州市县文化馆和重点业余文艺团队发放。
7、在馆内设置群众文化宣传橱窗,阅览室及读报栏。
8、文化艺术的免费辅导、培训。
9、向基层群文干部免费提供业务培训教材。
10、免费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展览、展示。
11、免费培训州市县群文系统业务人员和业余文艺骨干。
12、免费指导群文理论研究、群众文艺作品创作。
13. 举行免费的艺术讲座。
14、免费提供群众体育锻炼器材及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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