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预告登记的变更
时间:2019-01-02 来源: 作者: 我要纠错
适用
因当事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等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申请预告登记的变更。
申请主体
预告登记变更可以由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当事人单方申请。
申请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
3 预告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材料(原件1份)。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特殊事项除外)。
收费标准:按照(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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