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时间:2019-01-02 来源: 作者: 我要纠错
适用
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申请主体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当为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上记载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申请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
3 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包括: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出让合同(原件1份)和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原件1份);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原件1份);
(3)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土地租赁合同(原件1份)和土地租金缴纳凭证(原件1份);
(4)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批准文件(原件1份);
(5)以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原件1份)。
4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经昆明市不动产权籍调查中心审核通过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资料(原件1份);
5 依法应当纳税的,应提交完税凭证(原件1份)。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特殊事项除外)。
收费标准:按照(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规定执行。
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申请主体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当为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上记载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申请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
3 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包括: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出让合同(原件1份)和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原件1份);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原件1份);
(3)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土地租赁合同(原件1份)和土地租金缴纳凭证(原件1份);
(4)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批准文件(原件1份);
(5)以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原件1份)。
4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经昆明市不动产权籍调查中心审核通过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资料(原件1份);
5 依法应当纳税的,应提交完税凭证(原件1份)。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特殊事项除外)。
收费标准:按照(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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